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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候选人评选推荐实施细则

通讯员:研究生教学办 ;发布时间:2023-11-17  点击数: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评价与绩效激励的实施意见》(武大本字【2016】123号)》精神和《关于评选武汉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的通知》要求,我院将评选推荐1名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候选人参加学校的评选。为了做好我院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范围

我院承担研究生公共必修课、一级学科通开课或专业核心课程(我院开设的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主讲教师均可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公共必修课、一级学科通开课的主讲教师。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无学术失范行为。

(二)本学年承担公共必修课、一级学科通开课或专业核心课程达到32学时,总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且近两年连续开课。

(三)倾心钻研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有代表性的教学成果。包括发表高水平教学研究论文、编写出版高质量教材、获得高水平教学类奖励等等。

三、推荐候选人评选产生程序

(一)学院制订并公布《水利水电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评选推荐实施细则》。

(二)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武汉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申报表》(附件1)。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slyjs@whu.edu.cn,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8108研究生教学办。

申报人不得与本科2022-2023学年优秀教学业绩奖重复申报,并且已获本科或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的也不再申报。

个人申报须在2023年11月22日之前完成。

(三)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于11月28日前召开推荐人选评审会,确定学院拟推荐候选人1名。

(四)将学院拟推荐候选人评选结果在学院主页上公示,公示期一周。

(五)公示无异议,学院将《武汉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推荐候选人名单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连同推荐候选人申报材料以及《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申报材料汇总表》的电子版(附件3)于2023年11月30日前一并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处当代楼A407办公室(含电子版)。

(六)学校根据个人申报材料、学生网上评教及收集的各方评价、单位推荐排序、教学工作量等进行综合评选,2023年12月17日之前,确定并公示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获奖候选人。

四、奖励办法

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按年度评选,总名额10人,每人奖励3万元。奖励方式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实施细则由学院培养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水利水电学院

2023年11月17日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南路8号电话:027-68772215院长邮箱:sdxy@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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