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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招】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通讯员:教学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11-25  点击数:

根据《武汉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计划

1、学术学位

学术学位博士计划招收98人(含武汉大学—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计划10人、水工程科学研究院计划2人),已招收硕博连读生21人、直博生33人。

2、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博士计划招收14人(含水工程科学研究院计划4人)。

实际录取人数根据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数及生源情况可能调整。

(二)报考条件

符合《章程》所规定的报考条件。不接受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即我校规定的当年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其中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不得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二、 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学院组成若干个考核评估专家组,每个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学术学位考核专家组包括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生导师)。考核评估专家组负责背景评估、综合考核等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 工作流程

我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开展多批次选拔。

网上报名与提交材料

1.第一批次报名考生(含2026年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与直博生)须按《章程》要求,于2025年11月25日-12月9日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不接受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

2.按照要求在系统中注册、填写有关信息、上传材料,上传系统的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章程》。

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报名信息,一旦报名时间截止,不允许修改考生的任何信息(附加信息除外)。网上缴费成功后,所缴纳的报名费不退。请考生审慎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因填写疏漏、信息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慎重选择。

)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考生上传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经审查不符合《章程》规定的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

)外语水平考试

外语水平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第一批次报名考生考试时间安排在2025年12月21日。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外语水平考试免试(学校规定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的,不可申请免试):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学科领域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英文文章,被SCI收录(以WEB OF SCIENCE数据库检索结果为依据)。

(2)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参加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或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成绩合格及以上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合格及以上。

(4)雅思(IELTS)成绩6分及以上或托福(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10分及以上(成绩有效期内)。

申请外语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需在报名系统中外语科目选择免试,并提交“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外语免试申请表”(见附件1)和相关支撑材料(均为纸质),具体要求见“(四)提交纸质材料”。经审核确定符合免试条件后,方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提交纸质材料

请第一批次报名的考生按照清单准备纸质材料、依次装袋、制作封面及目录(无模板,燕尾夹固定,请勿装订),在2025年12月9日前邮寄至教学办公室(仅限顺丰或EMS邮寄,以收件日的快递信息为准,请自行确认快递时效,逾期后果自行负责)

(1)入学申请。应包括考生对本人学习成绩、知识结构、学科方法的掌握、外语水平的自我评估,科研经历的介绍,对报考专业的认识,本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入学申请须全面、详实,无模板)。

(2)《武汉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3)本科、硕士阶段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专家推荐书应按照要求对申请人学科基础、创新研究的能力、培养潜力等进行全面客观评价。

(5)本科、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均须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6)其他必要证明、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学位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材料。

(7)如申请外语免试,还需提交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外语免试申请表(见附件1)及支撑免试条件的材料(权威机构开具的盖章认证检索报告和发表论文正文页、相应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彩色复印件、国外学位证书彩色复印件)。

)确定候选人

1.背景评估

考核专家组依据考生提交的本硕阶段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文摘要、目录)、参与科研情况(或技术研发成果、专利等)、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和研究计划等纸质材料,对考生的学术背景进行审核评议,并给出评价结果。

2.候选人确定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含联合培养计划及其他专项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可以参加综合考核的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现场报到及复审

被确定为候选人的考生按照学院后续综合考核相关通知要求完成现场报到、进行资格复审。第一批次报名的考生现场报到和资格复审安排在2026年1月,具体时间详见学院官网后续综合考核通知。

综合考核与录取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笔试、综合面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等。第一批次综合考核时间安排在2026年1月,具体安排详见学院官网后续综合考核通知。

1.综合笔试

按一级学科组织,所有候选人必须参加。笔试考核内容为学术写作、思想政治理论考查等,考查情况将作为综合面试环节重要参考。

2.综合面试

(1)科学研究与技术研发汇报

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向考核专家组汇报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报告。

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向考核专家组汇报本人工作、科研及技术研发经历、相关成果、拟从事研究的技术研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报告。

报告采用ppt形式,汇报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面试(含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考核专家组以面试方式对考生基础知识、对本学科前沿知识了解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对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为科学与技术创新)的敏锐度、道德品质、对攻读博士的认识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

考核专家组根据面试考查情况对申请人学术素养(对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为学术与工程素养)和创新潜质(包括研究能力及培养潜力;对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为研发能力及培养潜力)进行评议评分。

3.综合考核总评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 = 笔试成绩×30% + 面试成绩×70%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综合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综合考核总评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 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2025年11月25日-12月9日;

拟第二批次:2026年3月-5月

)综合考核时间

第一批次:2026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拟第二批次:2026年3月-5月

学院计划在第一批次综合考核时间内完成第一批次报名考生的考核,并公布拟录取名单。

学院根据第一批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是否开通第二批次选拔。第二批次考核可进行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两种招生方式选拔,相关事项将在我院网站提前通知,考生可关注。

五、 相关要求

(一)学院普通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全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院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及公示制度,将按照学校要求,公布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招生导师名单、综合考核安排、候选人综合考核成绩、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公示候选人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

(三)考生对其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各类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于信息不实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个人承担。凡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纸质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前邮寄至: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南路8号8108教学办公室(邮编430072)

收件人:张老师

收件电话:027-68772339

六、 其他事项

学院采用不区分导师的方式进行报考,考生可访问以下网址了解导师具体信息: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https://gs.whu.edu.cn/zsgz/bszs/a2026n.htm

//www.hylingzhi.com/szdw/slfdgcx1.htm

武汉大学水工程科学研究院

https://iwes.whu.edu.cn/kytd.htm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https://yjs.nhri.cn/

武汉大学—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籍管理、学位授予以及毕业派遣工作按照教育部下发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及武汉大学与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签订的联合培养协议执行。

本细则经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后发布,未尽事宜,按照《武汉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相关内容执行。

监督与咨询电话、邮箱:

:027-68772339;slyjs@whu.edu.cn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027-68754920

2025年11月25日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南路8号电话:027-68772215学院邮箱:sdxy@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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