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
为引导广大学生关注黄河、研究黄河、热爱黄河,积极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鼓励学生投身学术、刻苦钻研,提升全面素质,根据《中国保护黄河基金会“黄河奖学金”管理办法》《黄河奖学金捐赠协议》精神,现将2024-2025学年度学院黄河奖学金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基本学制年限内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含硕博连读转博第一年研究生。
二、名额和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2名,1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4名,5000元/人
每名学生在不同学业阶段有1次获奖机会。
三、申报条件(符合其中一条即可申报)
(一)学业成绩或综合考评在本专业或本院系排名前2/3,学业成绩或综合考评无不及格课程(申请年度无课程的,可使用上年度成绩排名);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二)项目成果获省部级二等/银奖等相同等级及以上奖项,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含导师一作、学生二作)。
优选条件:申报研究生条件相同时,在黄河流域水利系统单位实习累计超过2个月,或沿黄九省区生源地学生优先获评。
四、不能申报情形
(一)学生出国、休学、保留学籍的;
(二)受到学校违纪处分的;
(三)在学术研究中,有学术不端行为;
(四)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的;
(五)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的;
(六)无故未按学校规定注册的;
(七)违背公序良俗,给学校、黄河基金会、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
五、评选程序
1.有意向的学生下载填写附件1(2份)、附件2和附件3,连同附件1中奖项、论文(需见刊,提供武汉大学图书馆检索报告)、课题、实习等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文件提交至8103办公室万老师处,电子版文件发送至3297730585@qq.com,截止日期为11月4日(周二)中午11:00,请同学们注意截止日期,逾期不收材料,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和辅导员沟通。
2.学院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申请者的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武汉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六、评选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成果获评不同专项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除外);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专项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黄河奖学金所使用的论文、奖项、参与黄河战略课题、在黄河流域水利系统实习的时间需在评奖的学业阶段,硕博连读转博第一年学生可使用硕士阶段成果参评。
3.参与黄河战略课题情况需明确课题的具体单位以及在课题里主要负责工作内容或角色,如为多家单位共同承担,需明确参与部分的具体单位。需有导师签字证明。